English|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核算报销

财务报销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者:  时间:2022-01-05 09:51:12  浏览:

 

财务报销有关问题解答      

1 所有的发票都需要开具单位名称吗?  

答:发票抬头必须完整填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针对电子客票行程单、出租车卷式机打票、定额发票、过路费、电信业专用机打发票等因业务特殊性不做硬性要求。  

2 票据真伪信息如何查询?  

答: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应到相应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进行验真查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通过信天游—电子客票验真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常用网址如下: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sc-n-tax.gov.cn/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c-l-tax.gov.cn/index.html  

信天游—电子客票验真官方网站:http://www.travelsky.com/tsky/  

3 发票报销的时限是多久?  

答:原则上在获得发票的当年会计年度内报销有效(会计年度指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当年开具的票据未能及时处理的,最长顺延至次年的630日前报销有效。例如,20229月开具的票据原则上须在20221231日前报销,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处理的,最迟于2023630日前报销有效。  

4 发票遗失的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发票如不慎遗失需对方单位出具票据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印章。经办人填写特殊事项说明,并承诺原发票或收据未在任何单位报销或退款,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和加盖学院公章,持特殊事项说明办理报销手续。  

5 哪些票据报销时不予受理?  

1)未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的。  

2)票据使用范围与内容不符的。  

3)内容不完整(如无数量、单价、金额和经济业务内容)的。  

4)未加盖收款单位财务印章的。  

5)挖补、涂改的,金额大小写不符的。  

6)报销手续不齐全的。  

7)出租车连号发票。  

8)假发票等其他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  

6、借款不能按时核销怎么办?  

答:不能按规定期限及时归还核销借款的,借款人需提交借款延期核销申请并经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除科研协作费等因项目未完成原因可以延期到项目结题日外,其他借款事项原则上最长延期时间为六个月。教职工校内调动、调离学校、退休前,必须先到计划财务处核销所经办的借款,短期内无法核销的,必须按规定完成借款移交,否则不能办理后续人事关系变动手续。  

7、怎样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可以涂改吗?  

答:我校财务报销需按要求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填写。报销单填写打印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报销单不可以随意涂改,如果实际报销金额小于填写的金额,可以另写实报金额,不得涂改,最终金额需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8、借款核销期限有何规定?  

答: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对核销时限有如下要求:  

1)国内出差、出国费借款,应在差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及时办理核销。  

2)采购业务借款,核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之日起六个月。  

3)科研外协费借款,核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之日起六个月。  

4)维修、改造工程类借款,一般在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三个月内,凭工程财务决算和发票核销,达到工程审计要求的还应提供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办理核销手续。  

5)其他借款,原则上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销。